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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08月13日修訂 |
防範內線交易管理控制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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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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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內線交易,避免影響公司股價之內部重大消息不當洩漏,特訂定本控制重點,以資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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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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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建立及維護「內部人」、「準內部人」及「消息領受人」之資料檔案。
內部人係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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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依法令規定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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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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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逾10%之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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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內部人係指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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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職員(受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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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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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任處理事務之律師、會計師等因職業關係獲悉重大消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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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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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控制關係獲悉子公司重大消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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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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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內部人」或「準內部人」身分後,未滿6個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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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領受人係指由內部人或準內部人中所獲悉消息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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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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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影響股價之內部重大消息」係指涉及公司財務、業務或證券市場供求、公開收購等,對股票價格有
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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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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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股價之內部重大消息,在對外公開前,本公司應採行之保密作業及禁止買賣措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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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或視實際需求對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防範內線交易之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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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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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與重大消息有相關聯如:股務、財務、業務、議事…等重要單位之作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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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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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消息公佈前,不定期或視實際需求對內部人及準內部人,進行了解所持股票是否有異常進出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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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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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資訊管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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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管控重要訊息傳遞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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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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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內部重大資訊檔案之傳遞保密安全及備份作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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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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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相關文件、檔案及電子紀錄等資料之保存作業管理。如:重大財務、業務資訊、內部人
持股轉讓申報書、股權異動表、股東會、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議事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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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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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重大訊息揭露紀錄之保存作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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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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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影響股價之重大消息,應於適當時間對外公開之,並應落實發言人制度,對媒體不實報導之回應,
應統一由發言人處理,並依相關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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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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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如知悉內部未公開揭露重大資訊有洩漏情事,應儘速向控制重點設
立之相關單位及內部稽核部門報告。相關單位於接受前項報告後,應擬定處理對策,必要時並得邀集內部
稽核等部門商討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做成紀錄備查,內部稽核亦應本於職責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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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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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採取適當法律措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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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人員擅自對外揭露未公開揭露內部重大資訊或違反本控制重點或其他法令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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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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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對外發言之內容超過本公司授權範圍或違反本控制重點或其他法令規定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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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外之人如有洩漏本公司未公開揭露內部重大資訊之情形,致生損害於本公司財產或利益者,本公
司應循相關途徑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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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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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控制重點提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納入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控管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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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98年12月24日第十八屆第五次董事會通過訂定。
中華民國 107年08月13日第二十一屆第二次董事會第一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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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內部人員禁止內線交易之內部規則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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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日期 |
訓練地點 |
課程名稱 |
訓練對象 |
人時數 |
112年12月27日
下午5:00〜5:30 |
總公司
8樓會議室 |
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訓練 |
財務部、管理部、董事長室、稽核室、貿易部、秘書室、資訊部、業務部、品管部 |
7.5小時 |
111年12月29日
下午4:30〜5:00 |
總公司
8樓會議室 |
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訓練 |
財務部副理、襄理、公司發言人、投資管理處經理、稽核室經理、管理部、安全衛生室、業務部襄理等11人 |
5.5小時 |
110年12月28日
下午4:30〜5:00 |
總公司
8樓會議室 |
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訓練 |
財務部副理、襄理、公司發言人、投資管理處經理、稽核室經理、管理部、安全衛生室等8人 |
4.0小時 |
109年12月22日
下午4:00〜4:30 |
總公司
8樓會議室 |
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訓練 |
財務部經理、財務部襄理、公司發言人、投資管理處經理、稽核室經理等7人 |
3.5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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