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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王公司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

補選董事

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相關公告-受理提名
公司代號1203
公告序號1
主旨味王公司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
一、依據 
依據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暨本公司114年3月2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股東會開會日期常會 民國114年06月25日
二、作業流程 
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應選名額1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提名受理期間
(說明:依據經濟部107年12月21日發布之經商字第10702429010號函釋,倘董事候選人名單係由董事會提出者,不受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之限制。)
民國114年04月19日 至114年04月29日止
提名受理處所(地址及受理單位)味王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79號6樓)
召開提名委員會日期本公司未設置提名委員會
召開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審查日期預計於民國 114年05月12日 備註: 無
其他有關作業流程之說明有意提名「董事候選人」之股東,請將書面資料於民國114年4月29日17時前寄(送)達本公司(地址: 10441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79號6樓,電話:02-25717271分機666)。(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
1.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已連續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須檢附提名理由
2.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及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額證明文件正本
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
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
條至第五條規定應檢附之相
關文件)
三、是否列入候選人名單標準
依公司法、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或其他召集權人決定,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學歷及經歷或提名獨立董事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四、其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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